2010.08.24
人生旅途中在偶然的機會裡
無意間發現了生命第二春的泉源園地
也就是新店市中央陸橋旁的小碧潭網球場
新店市中央一街中央陸橋 (公有)小碧潭網球場
<>...研討(網球規則)第二單元...<>
網球規則第19條
發球失誤
一、違反發球依序站在右/左兩邊場區後面發球。
二、腳失誤、任何一腳觸及底線或場區。
三、發球員發球時揮拍未擊中球。
四、所發之球未著地前碰觸固定設備物、單打桿或網柱。
五、所發之球碰觸發球者或其球伴,或碰觸發球者或其球伴的穿著或攜帶物。
判例(A)︰發球員欲發球而拋上球後不擊球而接球是否判失誤?
判定︰否。他可用手、球拍去接球或讓球直接落地。
判例(B)︰單打賽在雙打球場舉行、場內有雙打賽用的網柱及單打桿,發球先碰觸單打桿後落在有效發球區內是否發球失誤?
判定︰是的。
紀朝根球友發球動作
為讓球友覺得規則之重要性
及能很清楚明瞭(國際網協)訂定規則之奧妙
特提出類似上述規則但有不的判決結果的條款
這也是頗值得玩味、有趣之處喔!
紀朝根(發球者)/高進源(球伴)
網球規則第13條
碰到固定設備之球
球賽進行中之球碰到固定設備 (除網、柱、單打桿、網繩、束帶、網帶以外者),若是在球著地之後,則擊球者得分;但若是在球著地之前,則擊球者失分。
13. BALL TOUCHES A PERMANENT FIXTURE
If the ball in play touches a permanent fixture after it has hit the correct court, the player who hit the ball wins the point.
If the ball in play touches a permanent fixture before it hits the ground, the player who hit the ball loses the point.
上述
第(13、19條)的規則經比對後
可發現有趣的類似幻覺、但其判定結果卻大大不同。
判例︰如球員回擊之球,碰觸單打桿後落入有效場區,此為有效還擊?
判定︰是的。若是在發球時則是失誤。
紀朝根(回擊球者)/陳奉德(里民球友)
以上規則研討說明
如有疑慮?
歡迎留言提供大家一起來研討...^__^
或請至中華民國網球協會(ctta)官網
瀏覽參閱(裁判區)公佈之
2009年中文版網球規則手冊。
敬請
持續觀賞下(第三單元)回的專題報導
紀朝根/高進源(小碧潭網球場)
中央里網球隊 (林詞成) 敬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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